1、负责物业公司项目管理处工作;
2、领导、监督、审查、评估及修订物业管理工作及制度;
3、组织监督管理处用户服务、工程、秩序、保服务等日常服务工作;
4、管理控制管理处年度预算和经营情况;
5、组织开展管理区域内危险源、环境因素识别、评价及改进工作;
6、根据项目情况和顾客需求,主持开展相关活动。
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企业形象策划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票务代理服务;电影制片;电影摄制服务;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文艺创作;广告发布;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视剧制作;电视剧发行;音像制品制作;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;演出经纪;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;网络文化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